
第三届地方政府创新奖揭晓 俞可平:政府应成为创新、民主、文明的表率 北京报道 “我们申报的项目一定能够获奖,因为我们代表着方向。”郑小红说话带着浓重的川味。 1月13日上午9:15,当重庆市开县麻柳乡乡长肖仁海,面对19名由中央部委官员、媒体代表、民间组织代表、专家学者等不同界别人士组成的全国选拔委员会,陈述麻柳乡党委乡政府“八步工作法”时,坐在台下的麻柳乡原乡长郑小红显得自信而兴奋。 去年10月16日,“八步工作法”和其它24个候选项目一起从280多个申报者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之一。随后,举办单位派出调研组分赴各地,历经3个多月对入围项目进行独立评估考察。(见本报相关系列报道) 1月13日,项目组在北京举行了25个入围项目的最后答辩与评审工作。经过入围项目代表人的陈述、专家提问、代表人答辩和国内外知名专家投票等四道严格的评选程序,最后选出了10个项目荣获大奖,14日正式公布。(见获奖项目列表) “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课题总负责人、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公布获奖名单时,再次重申设立这个奖项的意义———建立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战略目标,这就更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政府应当成为创新、民主、文明的表率,各级政府在制度创新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成为主力 “在现有体制下,地方创新和试验不容易。”担任过三届选拔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吴青对记者表示,“现在口号多,实际动作少。关键看的实质之一就是政策法规方面的制度建设。” 具体制度创新设计和务实、可操作的措施成为评选委员会的关注点,也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俞可平告诉记者,地方政府直接面对老百姓,能够做一些直接关系当地老百姓利益的、操作性强的改革。 从重庆市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获奖就可见一斑。据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的陈述,为了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庆市政府2004年在制度安排和设计上重点制定并实施了四个政府规章———《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和《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四项制度在设计和安排上各有用意,各有特色。 一位评选专家向记者表示,他看重的是,“(重庆)在没有相应国家立法的基础上,对政府管理的四个重要方面,即决策、政务公开、抽象行政行为和行政首长的责任,以地方立法的方式作了全面探索。”比如行政首长问责,在现有的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基础上开辟了第三条监督通道。 创新集中在公共服务领域,是地方政府进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二个趋势。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的“爱心超市”获奖是另外一个明证。所谓“爱心超市”,就是有爱心的捐赠者将物品就近送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送到爱心超市等,而困难家庭者凭街道发放的“爱心卡”,每月按分值在爱心超市自由选择一定数量的所需物品。在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本届选拔委员会委员王振耀看来,它是“慈善模式的积极探索。” 这一届10个获奖项目中,有7个属于公共服务类,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五保村”建设、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区政府“鲁谷社区街道管理体制创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等。 “趋势之三是强调政府自身改革,包括基层民主。”俞可平说。如天津市南开区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超时默许”新机制、四川省平昌县委“公推直选乡镇党委常委”等。 |